每日经济 2026-02-11
我国户外运动和探险旅游正快速升温。高刺激同时伴随着高风险,与一般性运动项目相比,攀岩、徒步登山、潜水等专业性强、风险程度高的运动易因天气、环境、设施和操作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然而,关键的问题并不是这些显而易见的危险,而是我国高风险运动项目缺乏制度性建设。秦岭鳌太线频繁发生事故,而且死亡率极高,便是这一类被忽略问题集中暴露的一个缩影。
鳌太线位于秦岭腹地,海拔不到4000米。这里的天气变化没有过渡期,半小时之内晴空可转冰雹;地形里布满乱石坡、刀脊、碎石坎,看似平缓的坡面下面可能是松动的浮石层;路线也没有清晰标识,许多判断完全依赖户外运动者的经验和对环境的敏感度。鳌太线是目前国内死亡率最高的徒步路线。可以查到的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7年夏,鳌太线累计失踪、死亡旅友46人。即使当地从2018年就发布了禁止“鳌太穿越”的公告,但还是有爱好冒险的旅友去挑战。2026年伊始,5名旅友违规穿越陕西秦岭鳌太线,2人失温死亡,1人坠崖。
值得一提的是,一旦出事,后果往往远超个人范围——地方政府必须组织搜救,社会救援队要承担高强度、高成本的行动,医疗体系要提供后续的急救与救治,社会舆论也会被迫卷入讨论“该不该管、怎么管”。正因为如此,鳌太线这类高风险路线已经很难再单纯被视为“个人兴趣”或“自由选择”。它天然具备公共外溢效应,背后牵动的是治理成本、公共资源调配,以及如何对待风险社会中的公共责任,这些都使其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制度性政策议题。
在这样的事情上,救援队伍长期处于极其矛盾的位置。一方面,他们以专业能力和道义责任进入高风险区域,在极端环境下承担接近生命极限的工作;另一方面,他们的行动却缺乏稳定的法律定位与制度保障。救援是否有义务?是否可以收费?责任如何界定?风险如何分摊?这些问题在事故发生前无人讨论,在事故发生后却往往演变为激烈争议,甚至出现对救援者本身的道德指责和非理性责难。这种状况本身,已经构成对专业救援体系的系统性消耗。
从信息分析的角度看,这类问题反复出现,说明其根源并不完全在个别参与者的“鲁莽”,也不在于有无行政禁令,而是在于制度缺席所导致的失衡。当一项高风险行为的后果不用由参与者自己全部承担时,人就天然会把危险看得比实际更轻,然而社会则被迫在事后承担代价。这种结构,在鳌太线如此,在高海拔登山、深海潜水、峡谷飞行等领域同样存在。
对比之下,邻国尼泊尔的高海拔登山体系提供了一个虽不完美、但值得研究的参照。喜马拉雅地区的登山活动同样具有极高风险,死亡率也高,但尼泊尔一端的运作核心并非“自然条件有多恶劣”,而在于国家和市场如何共同建立了一套可预期、可管理的制度框架。
在尼泊尔,高风险登山并不被视为一种完全自由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具有明确边界的“专业旅游活动”。进入路径必须通过许可制度,参与者须与商业团队、保险体系、救援网络形成绑定关系。风险被提前定价、提前分级、提前纳入治理,而不是在事故发生后再去争论责任。总之,整个体系的关键不是“让不让去”,而是“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去”。登山许可、强制保险、向导与后勤体系、直升机救援网络、生态管理责任,共同构成一个成熟的治理体系。在这一体系下,每一位踏入高风险区域的人,事实上都接受了一份明确的社会契约:可以追求极限体验,但必须为风险付费,也必须遵守规则。而这样的制度安排,使救援从道义压力转变为专业服务,使责任从模糊不清转向可追溯、可判断;也让风险从“不可描述的灾害”变成“可以被测算和管理的社会行为”。
基于尼泊尔的例子,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安邦智库(ANBOUND)的资深研究员认为,像高风险徒步与登山活动本质上属于一种“专业旅游形态”,其社会价值不仅在于消费属性,更在于激励年轻人的探索精神与冒险精神,这些都关系到民族气质、民族精神以及社会的底层逻辑,因此不能简单依靠“一禁了之”来处理。但与此同时,此类活动必须在完善的法规框架下进行有效管控,通过明晰责任、设定门槛与落实行为边界,使风险具备可管理性。此外,保险体系必须同步跟进,通过强制或半强制机制,使高风险行为的成本得到事前定价,让参与者、组织者与公共系统之间的风险关系更加清晰、可分担,从而形成健康、可持续的制度环境。
这意味着我国高风险运动项目的制度建设至少需要完成一个根本性转变,即从“事后管理”转向“事前治理”。鳌太线事件后,体育总局登山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登山户外运动安全 严禁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要严禁违规穿越,加强网红路线监管。结合一些碎片化的新规或是陈规,安邦智库认为,国家层面还是有必要对高风险运动项目进行统一定义与动态清单管理。凡是造成过人员死亡、且具有客观不可控风险的运动形态,都应被纳入高风险项目范畴,并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级,而非以行政模糊地带的方式长期放任。
更进一步,高风险项目应被明确纳入有条件开放的专业旅游体系。开放不是放任,而是以专业能力为门槛的准入。参与者需要满足最低经验要求,接受必要培训,并明确自身责任边界。如前所述,保险机制将会是制度的重要核心。没有与风险等级匹配的保险覆盖,就不应允许项目开展;保险不只是事后赔付工具,更是风险评估与行为约束的前置机制。
救援责任的界定同样至关重要。高风险运动中的救援,不应继续仅仅依赖志愿精神与江湖义气,而应制度化为专业行为。地方政府与保险机构共同承担救援费用,专业救援组织获得合法身份、合理报酬与风险补偿。与此同时,应建立类似医疗事故鉴定的专业委员会体系,由真正具备经验的登山者、救援人员参与事故研判,而非由情绪化舆论或行政直觉进行判断。非法进入、违规操作的,应由司法系统依法追责,而不是将所有责任推向救援者或基层政府。
此外,高风险运动项目的制度建设,还与区域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紧密相关。规范的专业探险旅游,能够带动装备制造、培训、保险、交通、医疗等多个领域的发展。尼泊尔的经验已经证明,高风险并不必然等于无序,只要制度设计合理,风险本身也可以被管理、被转化,而不是被简单压制或忽视。
类似鳌太线的反复事故,实际上提供了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制度窗口。继续以“禁止与否”的简单化传统逻辑处理,只会在地下化与灰色化中制造更大风险。真正成熟的做法,是承认高风险运动的存在价值,同时用制度把风险锁定在可控范围之内。让勇敢精神、冒险精神有出口,让专业能力有位置,让责任有归属。
最终分析结论:
高风险运动项目不能简单依靠“一禁了之”来处理。此类活动必须在完善的法规框架下进行有效管控,通过明晰责任、设定门槛与落实行为边界,使风险具备可管理性。此外,保险体系必须同步跟进,通过强制或半强制机制,使高风险行为的成本得到事前定价,让参与者、组织者与公共系统之间的风险关系更加清晰、可分担,从而形成健康、可持续的制度环境。(ZZ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