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追踪与观察 2026-09-22
2026年6月,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正式落地“双品牌”战略合作,以盘锦、营口为先行示范区布局38座“双品牌”示范加油站,在既有中国石化加油站中全面供应锦城石化油品,并计划逐步向全省扩展至百余座。这并非单一合作项目。与此同时,锦城石化还与中石油辽宁销售同步推进66座合作站建设,远期合作规模达到183座。一家2024年5月才挂牌成立的省属炼化企业,在两年左右时间内同时进入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央企的零售体系,并以“双品牌、双系统”的模式推进合作,在近年来东北能源市场中并不多见。
这一合作发生的背景,是锦城石化自身较强的产业基础。截至2025年,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880.41亿元,在行业整体承压背景下实现提质增效29.99亿元;芳香基环保橡胶增塑剂、BS光亮油产量位居全国第一,微晶蜡产品为全国唯一,润滑油、沥青单厂产能国内最大,针状焦产能居世界第一。与此同时,这一合作能够快速推进,也离不开辽宁近年来围绕石化产业布局、央地协同和资源整合持续形成的政策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说,锦城石化“双品牌”战略不仅是一次渠道合作,也是辽宁推动地方炼化资源与央企零售网络深度衔接的一次实践。
锦城石化能够快速进入“两桶油”零售体系,一个重要前提是辽宁近年来着力补齐省属石化产业布局。辽宁长期是全国重要炼化基地,但产业格局中一直存在一个较为明显的特点:地方拥有大型炼化能力,却缺乏具有竞争力的省属石化企业;央企掌握完善的终端销售网络,但油源体系相对独立。2024年5月23日,锦城石化在盘锦挂牌成立,由辽宁省国资委全资持有,拥有职工1.06万人,具备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产能。辽宁省政府当时指出,锦城石化的组建“填补了我省地方国企在石化产业领域布局的空白,对发挥省属企业战略支撑作用,构建我省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辽宁建设万亿级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集群的大背景下,锦城石化的成立意味着省属炼化力量首次形成完整主体,也为后续与央企渠道开展合作提供了组织基础。
如果说企业组建解决了主体问题,那么近年来不断完善的央地合作机制,则为双方合作提供了更成熟的制度环境。自2023年以来,辽宁将央地合作作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抓手,省级层面设立央地合作领导小组,下设由27个省直单位和14个市政府组成的项目协调推进专班;2025年,“央企之家”在沈阳揭牌,为央企与地方政府之间建立起更加常态化的沟通平台;同年11月,辽宁省央地石化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在锦州举行,央地合作项目保障平台同步推出。在这样的框架下,央地合作逐步由过去相对分散的项目合作,向更加系统化、项目化和清单化推进转变。锦城石化分别与中石油、中石化开展合作,也被纳入辽宁重点推进的央地合作项目体系。数据显示,2024年辽宁中央项目投资增长27.8%;截至2025年,全省193个重大央地合作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390亿元,为企业之间开展更深层次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进一步看,资源整合导向的持续强化,也降低了央地双方开展合作的制度成本。辽宁省国资委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提出“推动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打破区域、层级、隶属关系壁垒”。这一导向与双方资源禀赋形成较高契合度。锦城石化具备稳定的炼化生产能力,但零售网络仍需拓展;中石化辽宁石油则拥有覆盖全省的终端体系,包括480余座综合加能站、6座成品油库和330余家易捷便利店。双方资源具有较强互补性。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资源互通、权益互认、服务共享等合作机制,使“双品牌”模式具备了较好的实施条件。同时,国家“减油增化、减油增特”战略持续推动炼化行业向高附加值方向升级;辽宁建设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的产业布局,也为合作从传统成品油销售逐步拓展至“油气氢电服”等综合能源服务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总体来看,锦城石化能够在成立较短时间内先后进入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零售体系,并非单一市场行为推动的结果,而是在企业能力、产业布局和政策环境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一次资源重组实践。从补齐省属石化主体,到完善央地合作机制,再到推动资源整合和产业协同,几个层面的政策安排形成了较好的衔接关系,为“双品牌”合作创造了现实条件。
当然,渠道合作只是第一步。从38座示范站扩展至183座合作站,从进入央企渠道走向形成稳定盈利,更关键的仍然是后续运营能力、供应链效率、品牌认可度以及终端市场竞争力。如果能够将政策形成的发展机遇进一步转化为持续的经营优势,锦城石化未来有望在辽宁乃至东北能源市场形成更强的竞争地位;反之,如果市场化运营能力不能同步提升,政策赋予的发展空间也难以完全转化为长期优势。这也意味着,“双品牌”真正的价值,最终仍需通过市场表现来验证。(Z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