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问题研究 2025-09-04
8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本次《意见》是继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和7月15日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之后,对于城市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的进一步细化,反映了在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增效阶段后,中央对国内城市更新和发展问题的总体战略规划。安邦智库(ANBOUND)的研究人员认为,从此次《意见》表述内容来看,释放了几个值得关注的政策信号。第一,进一步明确了“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都市群”和“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具体的层级关系,同时强调具备集中发展条件的小城镇、县级市和特大镇要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而对于人口持续流出的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要转型发展。也就是,该集中的要集中,该收缩的要收缩,避免全面摊开。第二,在“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中,扩大了对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的使用权限,强调要鼓励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发挥作用,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首次提起“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第三,在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方面,明确了“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第四,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中,进一步阐释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具体细节,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治理机制建设。城市更新不只是经济发展的动能,同时也是对长久以来城市发展路径中形成的一系列问题的深度改革。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统筹协调多方面资源和居民能动性,完善城市民主治理机制建设,将决定我国未来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各地城市应在此战略方向下,根据地方特色和资源禀赋状况,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策略。(CNJ)